根据工作需要,莱芜区人民法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其中司法警察10名、书记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作风、工作能力等,确保招聘高素质司法辅助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警察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书记员8名。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有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4.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报考司法警察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1.0以上,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传染病、扁平足及家族遗传病;
(2)男性要求身高175cm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65cm以上;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5)系退役军人,有擒敌拳、徒手防卫等专项技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报考书记员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专业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速录技能(打字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正确率90%以上);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三)不得招录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失信被执行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
7.报考书记员岗位,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在莱芜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者从事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职业的;
8.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莱芜法院工作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
3.报名地点: 莱芜区龙谭东大街莱芜碧桂园天樾25栋1单元16层1603室
电话:0531- 76500678
(二)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
4.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6.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
7.其它专长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打印件1份(若有可提供);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即被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
本次招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记员采取速录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1.司法警察辅助人员
(1)体能测试
男性: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0米跑。
女性: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跑。
体能测试合格线由招聘用工单位确定,体测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再进入笔试及面试环节。
(2)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素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和履行职责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面试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综合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有效成绩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举止仪态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依然相同,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2.书记员
(1)速录技能测试
分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满分100分。看打听打时间均为10分钟,其中看打字数得分占30%,看打正确率得分占30%,听打正确率得分占40%。
速录技能测试合格线由招聘用工单位确定,速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再进入笔试及面试环节。
(2)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素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和履行职责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面试
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有效成绩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按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依然相同,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视情况核减名额或从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招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专业测试、面试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莱芜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lwlcqfy.sdcourt.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莱芜区人民法院工作。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续签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莱芜区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公司共同管理。
四、薪酬待遇
1.月工资结构:基本工资2010元、工龄工资20元(工龄每满1年月工资增加20元)、绩效工资人均300元 ,以上工资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法院提供工作制服、差旅费等工作保障,并保障聘用人员享受法定假期等权利。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也不在莱芜区以外地点安排招聘相关工作。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2.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咨询电话:莱芜区人民法院 0531-76216255
人力资源公司 0531-76500678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