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的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并承担民事责任。自1981年设立以来,已经走过了四十余年的发展历程,见证了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并在国家公证职能的执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根据司法部推出的一系列便民服务新举措,删减了116项证明材料,进一步简化了公证流程,为特殊人群提供减免费用最低达到60%,提升了服务效率。
     主要职能包括办理各种公证事项,如涉外民事类公证(如学历、学位、婚姻状况等)、国内民事类公证(如证据保全、现场监督、委托、遗嘱、继承权等)以及国内和涉外经济类公证(如金融赋强、公司章程、完税证明等)。槐荫公证处全体公证人员积极响应国家体制机制改革,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职能作用。
招聘职位:公证员助理
任职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备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已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在招聘筛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PPT各类常用办公软件,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善于倾听需求、梳理问题,通过有效沟通解决工作中的协作难题,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6、有公证处、法院、律所等法律实务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7、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声誉。
薪资待遇
月薪按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设定为2400元。工作满一年后,表现优异的员工,可提前转正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同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招聘指南
招聘流程
邮箱投递
本次招聘信息有效期为半年,将按照“招满即止”原则开展,有意者请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投递至邮箱2179175916@qq.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公证员助理”,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按一定比例通知进入下一环节,未过审的不再通知。经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投递通道
地址:济南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55号槐荫公证处
	咨询电话:0531-81611791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MET3wZu4_Iy5Z2C1Vjr1Q